● 進入創業園的條件: 1、新辦或2年內新辦的企業;2、從事生物醫藥、醫療器械及其相關領域產業化前景較好的科技型小企業或項目;3、企業或項目負責人應熟悉該產業領域技術業務;4、企業應產權明晰,合法設立,能夠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。● 被孵企業畢業的條件: 1、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能夠吸納就業人員30人以上;2、經營狀況良好,主導產品形成一定的生產規模和市場占有率;3、年科(技)工貿收入達到200萬元以上,有5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和自有資金;4、企業至少贏利一年以上。 入駐孵化的企業或項目,在本創業園內均采用自主經營、獨立核算,自負盈虧的運作方式。與本創業園的合作形式有:1、 自帶資金和人員入駐本創業園的企業或項目,可根據自身的需要,選擇創業園提供的服務項目。創業園按租房協議和服務協議,開展孵化,收取相應的租費和服務費。2、 入駐企業或項目意向與本創業園合資合伙的,創業人員或入駐企業可以自有的知識產權、無形資產和資金等作股;本創業園可以風險資金投入、提供場地設施的租金和服務費用等作股,組建股份制企業或合作項目課題組,按合同的約定分擔風險和分享收益。3、創業人員或入駐企業可以其擁有的科技成果轉讓給創業園,買斷后由本創業園進行后續開發。4、由創業園所屬集團的成員企業立項的研發課題,實行課題項目預算責任制管理,獨立核算。獲得新藥證書(或階段性成果鑒定)后,以預算協議價移交到所屬企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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